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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生需要被融合嗎?

To read the English version, see ‘Do International Students Need Integration?

對少數族群代表度 (minority representation) 做出建設性的討 論很難。 這就是為什麼 Kai Clark 的文章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n ‘International’ Student” (發表於上一期的Woroni)讓人耳目一新。文章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見解和真誠的建 議。作者倡議改善國際學生的代表度, 譴責同化不同群體, 也 反對仇外心理。當然,我對這篇文章有很多不同意的觀點,我 想首先指出這篇文章中可圈可點的地方。

即使顯而易見,我也需要再多做一些解釋。改變社會的提案 (proposals for change) 經常受到非常苛刻的審查 (scrutiny)。除 了一些必要的顧慮之外,有些人之所以有時過度批判某個提案 是因為他們期望維持現狀 (a desire to preserve the status quo) 。例如,那些反對平權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 的人士,他們 常常會說這樣的提案不是解決不公正 (address injustice) 最有效 的方式。但是這些人大多也不會支持其他解決不公正的提案。 再比如那些反對工人組成工會的人,他們說他們反對工會是因 為工會傷害了工人的利益。但這些反對的人也大多不會支持 其他的改善工人福利的措施,譬如大規模的資源重分配 (mass redistribution)。所以,儘管我和Clark 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我 覺得他的文章對關於少數族群代表度的討論還是做出了建設性 的貢獻。

我已經做了足夠的鋪墊。 Clark 文章的主要論點是國際學生 不是一個同質 (homogenous) 的群體。正如標題所說的, “我 們所謂的國際學生並不存在”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n ‘International’ Student”)。不過,我的顧慮是Clark 將對一個群 體的過度概括 (over-generalisation) 替換成了另一種形式上的過 度概括。 Clark 不經意地將國際學生描繪成一個個不同的小圈 子,每一個圈子內卻仍然還是同質的。

Clark 說, “國際學生的身份認同就是這樣:他們覺得自己就 是自己祖國的公民。” Clark 說, “他們更傾向於同來自他們自 己國家的人打交道,而不是同其他的國際學生來往。” Clark 說, “這個就是為什麼以國籍或文化為界線的學生組織(cultural and country-specific clubs) 非常流行。這是因為這些學生組織 給國際學生提供了一個競選學生領袖的機會。” 我覺得這樣的 描述令人擔憂。它們要不就是很不準確, 或者就過分的依賴 刻板印象 (stereotypes)。這樣的言論也有令人反感的規範性意 味 (normative connotations)。我們被告知,我們需要的“制度 變革” (“institutional change”) 只是“學生領袖”和住宿員工理解 國際學生面臨的“法律,文化和社會上的經濟障礙”。我不禁在 想,Clark 所謂的制度變革會帶來什麼樣的 “理解”。

平心而論,Clark是有提到“即使有些詞彙— 譬如說 ”來自中國大 陸,台灣,香港和新加坡的學生“— 常常會隱藏這些地方的複雜 性 (complexities) 和矛盾 (contradictions)”。但我不知道當Clark 提到, “同質化群體譬如中國的 ‘新富人’ (‘new rich’) 和崛起的中 產階級”, 背後隱藏的或許不僅僅是一個地方的複雜性和矛盾。

當然,從大學制度政策的層面來看,某種程度的概括 (general- isation) 是不可避免的。我們需要問的是針對某些群體的概括是 不是不公平和不成比例的 (unfairly and disproportionately)。

事實上,作為一名國際學生,我覺得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一篇發 表在校報的文章,像我這樣的國際學生幾乎總是被稱作 “他們”。 或許作者只是想用正確的英文語法,這我不得而知。然而,我覺 得在Clark的描述中,我看不到國際學生有任何的主權 (agency) 。國際學生似乎只是“包容” (“inclusion”) 和“支持” (“support”) 的 被動接受者— 似乎像我這樣的國際學生只能”被融合”, 只能被“ 學生領袖” 和其他學校員工幫助。

當然,如何理解弱勢群體 (disadvantaged groups) 的主權是 一個複雜的問題。這是一個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和哲學家都有 廣泛討論的議題。譬如說,我們不希望僅僅通過受害者的視角 (the lens of victimhood) 來看待原住民 (indigenous peoples)。 我們也不希望僅僅著眼於原住民慷慨激昂的抗爭 (triumphant resistance)。所以我的觀點不是Clark沒有解決這個如此複雜的 問題。相反,我只是非常好奇為什麼國際學生會被單獨挑選出 來談論。畢竟,很多學生都有遇到適應新環境困難。也有很多 學生,如Clark所說的, “希望融合但不知道要怎麼做。”

即便是文章中提到的一些看似具體的問題也不是國際學生所獨 有的。Clark說, “例如,餃子製作活動可能僅僅會吸引東亞的 學生。大多的南亞學生並不會太感興趣。” Clark 接著說, “這 樣的情況快速的惡化當你感覺大多的活動都像是在為某些特定 群體量身定做。” 我再次對這點感到疑惑。難道這不就是民主制 度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中常見的問題嗎?就是說,難道大 多的民主制度不都會遇到如何顧全少數群體的權益的問題嗎? 這和,譬如說,某些學生派系 (factions) 主宰某些在校內的學生 社團有什麼區別呢?

或許我有些偏見。毫無疑問,僅僅因為某些問題具有廣泛性並 不意味著它不重要。同樣,上面提到的許多問題,例如某些國 際學生群體沒有足夠的代表度,都是非常確切的。但關鍵的是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要說, “為陷 入困境的國際學生提供服務和支持”, 而不是, “為所有陷入困 境的學生提供服務和支持”。當Clark 說, “在我們談論國際學生 的時候,我們要注意我們的用語。” 我完全同意。這就是為什麼 我覺得我們不應該將國際學生僅僅定位成無能為力的受害者。 Clark 還說, “國際學生應該被尊重因為他們的人性 (humanity) 和文化多樣性 (cultural diversity)”。我同意。但為什麼不僅僅著 眼於人性呢?

當然,國際學生確實有自己獨特的困境。或許正如Clark所講 的, 國際學生遇到與英語語言技能和文化差異相關的問題。但 對我來說,正如我在其他地方寫到的,我覺得對我身份的過度 刻板印象和(善意的)假設 比缺乏任何來自學校的支持或服務 更令人煩心。譬如說,我常常被問及,“喔,所以你學哲學喔。 。 不是。。 金融學?”

我應該承認不同學生確實有不同的需求和利益。 ANU也應該為 學生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務。 (我曾經要為一個心理諮商的會 面(counselling session) 等三個星期。很多其他學生也有類似的 經歷。)但這也正說明了為什麼我們不應該一概而論— 特別是 當我們討論那些已經被一概而論了很久的群體。

或許,我終究和Clark有著同樣的觀點。或許,正如Clark所講 的, “所謂的國際學生並不存在”。但我們更應該記住的是,所 謂的什麼問題都沒有的模範學生也並不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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